戴明贤,男、汉族,贵州安顺人,生于一九三五年九月。一九五六年开始发表诗歌;一九六二年开始发表小说。三年后辍笔。“文革”结束后恢复写作。已出版作品:《岔河涨水》(儿童题材短篇小说集,其中《报矿》获全国第二届少年儿童文艺创作三等奖)、《九疑烟尘》(中短篇历史小说)、《残荷》(散文集)、《一个人的安顺》(系列散文集,获第三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入围)。未结集作品数十万字。
影视戏剧作品:《树苗》(上海美术制片厂拍摄木偶片)、《毕升》(与廖弓弦合作,珠江电影制片厂拍摄故事片)、《双婚疑案》(厦门电视台拍摄六集电视剧)、《夜郎新传》(儿童舞剧、贵阳少年艺术团演出,获中宣部“五个一”工程奖)、《诺德仲和豹子精》(贵阳市木偶剧团演出),《鬼捉》(川剧特技小品,获贵阳市戏剧小品赛创作一等奖)、京剧小品《新戏迷传》等。
兼事书法、篆刻创作。出版有《戴明贤书法篆刻集》、《对山集·戴明贤卷》。入选国内外展览,书印集、碑林、文博收藏各数十种。获中国书法家协会“中国书法艺术荣誉奖”(二00一年)、其它奖项数十次。
一九五六年就业。先后担任过内刊编辑(贵州省中苏友好协会)、新闻编辑、记者(贵州人民广播电台)、语文教师(大方县百纳中学)、编剧(贵阳市川剧团)、文学编审(《花溪》文学月刊)等职务。一九九八年退休,笔耕不辍。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西冷印社社员。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贵州省作家协会副主席、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主席,贵阳市文联副主席、《花溪》月刊副主编、贵阳书画院院长、市政协常委、省政协委员等职务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,现为贵州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。
|